每个家庭都会遇到的一个“硬核”的问题——假如房产证上老人去世了,但是房子一直没有过户,这样一直住着可以吗?
很多人认为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积攒下来的房产,如果父母去世了,作为子女的我们会继续居住下去,这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吧?
这里必须和大家严肃说:不要把问题想得那么简单!

从法律的角度看,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法律上就只承认谁是这套房子的所有者。
名字不换,这房子在法律上就一直处于“悬空”状态。
普通情况下风平浪静,但是遇到拆迁、卖房或者是家里亲戚为了利益而发生争执的时候,那可是存在大风险的!

01 、房主走了,房子不办过户到底行不行?
先说一下答案:绝对不行,一定要过户,并且越是快速办理就越安全。
可以把房产证看作是房子的身份证明。原来的房主要是已经去世,那么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就成了遗产。既然这是遗产的话,那么它就不会像流水一样自然地转移到某个孩子的名下。
只有经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并且完成一套合法的产权登记与过户手续之后,才能迎来它的“新主人”。
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前,尽管你住在该房子里,但是你只享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如果遇到城市规划需要拆迁的情况的话,对不起,因为你是没有法律上的产权人的身份的,签拆迁补偿协议、领取补偿款都会受到很多阻挠。
所以不要为了省事,而图一时之快。
老人留下的房子,必须要走完所有的过户手续,否则不管你住了多久,这房子都有可能被别人占用。

02、拖着不过户,迟早要面对这3大“风险”
很多家庭之所以拖延不办理过户手续,并不是因为没有感情,而是觉得手续繁琐。
但是要提醒大家的是,人的本性是不能经受住考验的,时间越长,下面三个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就越大。

风险一:时间越长,继承人越多,亲戚直接变仇人
这属于最常见的也是最让人伤心的风险。
比如说我身边的一个真实的例子。老李头去世之后,小儿子一直住在老房子里,其他的几个哥哥姐姐因为知道他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并没有提出分房子的事情。转眼间已经过了十五年的时间,老宅忽然传来了要拆迁的消息,可以得到几百万。
于是,原来互不相干的哥哥姐姐们,甚至是已经结婚生子的侄子侄女也都纷纷上门来要分财产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由于当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也没有进行过遗嘱公证,所以这套房子仍然属于老李头的遗产。
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可以分得遗产。
更加可怕的是,在此期间如果有哥哥或者姐姐不幸去世的话,那么他们的配偶以及子女就会产生“转继承”的情况。
本来就是两三兄弟姐妹的事情,拖了十几年之后可能会牵涉到10多个有继承权的远房亲戚。
此时你想要办理过户手续吗?要请十几个人一个接一个地签合同、办公证。只要有一个不满意的当事人拒绝签字,那么这栋房子就会被堵死。

风险二:想卖房变现时,直接被卡死,还可能面临巨额违约
生活上总会有需要借钱的时候,比如说孩子结婚、家人生病等等,那么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卖掉老房子。
如果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话,就兴高采烈地和买方签订了合同,并且收到了定金。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的时候,工作人员查询了一下系统:原来的房主已经去世了,签字的人不是产权人,交易会被合法禁止。
这时买家不但会认为你是骗子,还会起诉你违约。不但不能把房子卖掉,还要退还双倍的定金,并且要赔偿对方的违约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风险三:遇上拆迁,补偿款看得见、拿不着
现在的很多老小区都有拆迁或者棚户区改造的计划。遇到拆迁的时候,拆迁办就是“只认证不认人”。
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仍然是去世老人的名字的话,那么拆迁补偿协议就没有人有权去签署。
要拿到拆迁款或者安置房的话,拆迁办就会要求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要来签字,或者是提供放弃继承的公证书。
万一有亲戚在国外联系不上,或者有人借机敲诈勒索、不给钱就不签字的话,那么这大笔拆迁款就会被封存在财政专户中,你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无能为力。

03、别慌!过户流程其实没那么复杂
既然过户之后会有许多麻烦,那么怎样才能把这枚“定时炸弹”给拆掉呢?博主为大家整理出一个比较清楚的办理流程为:
第一步:确定谁来继承(确权)
有遗嘱的:如果老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就很容易了,按照遗嘱上所写的来办理。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要经过协商之后才能确定。
如果大家商定由某一个人来继承的话,其他的人就需要配合到公证处去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第二步: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
这就是最核心的一点。继承人要携带下面的文件到公证处:
老人的死亡证明(由派出所或者医院出具);
房产证、土地证;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老人人事档案等等可以证明你有资格继承);
继承人身份证件。经过公证处审核无误之后,就会发放一份《继承权公证书》。
贴心提醒:如果继承人之间存在纠纷或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并且需要用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或者《民事判决书》来代替公证书。

第三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过户
拿到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房产证和继承人的身份证之后就可以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了。
网友们比较关心的就是税收方面的问题了,为大家科普一下: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的时候,可以不用交契税和个税!只需要交纳少量的工本费、登记费(一般也就几十元)和公证处的公证费。
因此,不要再为了一点点的钱而舍本逐末了。

写在最后: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尽管物权本身没有严格的时效限制,但是继承权纠纷起诉的时间期限是从继承开始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法院不予保护。
简而言之,如果老人去世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你们一直拖延不去办理过户手续的话,在将来亲戚之间因这套房子产生纠纷的时候,法院可能会连受理都不愿意受理。
到那时,这套房子就会变成不能处理的“死产”。

因此,听我一句话:落袋为安,落名才稳。
趁着现在家里人都在一起,关系也很好,赶紧把过户的事情办一下。这是对已故长辈所付出劳动的一种认可,并且也是给全家一个安定的感觉。